企业赊购货物、接受服务,且取得相应发票时,应进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库存商品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对方公司
实际支付款项时:
根据银行回单或其他支付证明,记录支付的款项,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对方公司
贷:银行存款
支付宝或电子方式支付时的特定处理:
通过支付宝等其他电子支付方式进行交易,会计分录为:
当支付宝收到款项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贷:应收账款
当从支付宝转账到银行账户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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