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同的财产形式,财产清查方法不同,具体可以分为三类:实地盘点法、核对法、查询法。
1.实地盘点法
指对各项实物通过逐一清点,或用计量器具确定其实存数量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范围较广泛,大部分财产物资都采用这种方法,如存货、现金等等。
2.核对法
指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书面资料相互对照,以验证其内容是否一致的方法。银行存款的清查即可用此法。
3.查询法
指通过调查征询的方式,取得必要资料,以查明其实际情况的方法。具体又有面询法和函询法两种。
函询法就是发函给有关单位或个人,让对方通过函件来说明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作为判断问题的依据。往来账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函询法。
面询法是直接找有关个人进行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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