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指的是在计算增值税时,某些特定情况下,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税额。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特定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例如,贷款服务利息支出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为不符合增值税链条关系。对于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由于难以准确界定接受劳务的对象是企业还是个人,因此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处理
对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处理,如对外销售应税产品时,应交纳的资源税应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时,应交纳的资源税应记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等科目。
以上就是仁和会计对"哪些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问题的网络整理内容,更多财税知识请持续关注仁和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