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主要有两种方法:直接法和间接法,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区别:
1、指代不同:
直接法:将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各项目直接列出,类似于按现金制列示企业的经营活动的收入和费用。
间接法:将企业损益表中的净利润,调整成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
2、应用不同:
直接法:应用在编制现金流量表,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各类现金流量,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点,调整有关项目的增减变动,计算现金流量。
间接法:应用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以净利润为起点,调整有关项目,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计算的净利润调整为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计算的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值。
3、作用不同:
直接法: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应采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即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间接法:以净利润为起点,调整有关项目,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计算的净利润调整为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计算的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值。
现金流量表直接法和间接法的基本步骤:
一、直接法基本步骤:
1、填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
2、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确定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间接法基本步骤:
1、实际没有支付现金的费用。
2、实际没有收到现金的收益。
3、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
4、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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