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领用包装物的处理:生产部门领用包装物时,应根据领用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
随同商品出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包装物在发出时,按照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
随同商品出售且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反映其销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另一方面反映其实际销售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特别情况的会计处理包括:
包装企业的商品包装容器(如桶、箱、瓶、袋等)的处理:
借:包装物,
贷:银行存款。
包装材料的处理:如纸、绳、铁丝、铁皮等,在生产过程中消耗,不构成产品实体的必要消耗材料,应在“原材料”科目内核算。
包装物单独计价的处理:实际上是销售包装物的情况。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同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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