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等各项来源形成的资本公积以外,因其他来源或原因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中主要是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其他资本公积的具体内容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企业根据股份支付协议,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其他资本公积;实际行权时,转为实收资本和资本溢价。
2、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权价值:
原处理为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贷方,实际转换时从贷方转入借方;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修改后,贷记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3、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当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变动时,投资企业应确认资本公积的变动。
4、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核算,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部分,确认的资本公积。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
确认的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的应用情况
1、资产评估增值:
资产评估后价值高于账面价值时,差额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2、外币资本公积:
外币资本折算后高于原人民币资本时,差额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3、股权投资公积:
股权投资收益高于投资成本时,差额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4、其他业务公积:
其他业务产生的收益高于成本时,差额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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