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
企业应当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借: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
贷: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
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等,委托加工物资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进行核算、其方法与库存商品相似。
如果以计划成本核算,在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
两者之间的差额进入到材料成本差异这个科目,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税金有消费税等除增值税以外的税金。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应视同材料购入结转采购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额。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委托加工物资,两者之间的差额进入到材料成本差异这个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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