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报分别在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季度:4月申报1月-3月。
第二季度:7月申报4月-6月。
第三季度:10月申报7月-9月。
第四季度:在次年的1月申报10月-12月。
2.税种申报时间点
个人所得税:每月7号前。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每月15号前。
印花税:年度申报,每年年底1次。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每年2次,在4月15号前和10月15号前申报。
车船使用税:每年4月份申报。
3.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
一般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1个季度。
纳税人需在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短期纳税期限的需在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并于次月1日起15日内完成申报与缴纳。
4.抄税和清卡要求
拥有税控设备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必须每月完成抄税和清卡工作,避免税控系统锁死无法开票。
即使没有发生税金的情况,也需零申报。
5.季度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计提时: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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