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及食品、日常用品、能源、文化产品、农业用品税率为9%;自2019年4月1日起,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销售或进口特定货物的税率也调整为9%。
农产品及食品
1、粮食等农产品:动物骨粒、干姜、姜黄、人工合成牛胚胎,但不包括麦芽、复合胶、人发、淀粉。
2、食用植物油,:棕榈油、棉籽油、茴油、毛椰子油、核桃油、橄榄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但不包括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肉桂油、桉油、香茅油。
3、鲜奶,按规定标准生产的巴氏杀菌乳、灭菌乳,不包括调制乳。
4、食用盐。
日常用品和能源
1、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
2、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二甲醚。
文化产品
1、图书、报纸、杂志,包括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各种纸制品或图片);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农业用品
1、饲料、化肥、农药。
2、农机: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黏虫板、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产品、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
3、农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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