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和扩大企业的生产经营。当企业发生亏损时,优先使用未分配利润弥补,若不足,可以使用盈余公积补足。
使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会计分录为: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年末结转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是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资金积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直至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任意盈余公积由企业根据自身政策需要额外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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