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会计分录如下:
弥补亏损时的初步处理: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年末结转盈余公积补亏: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的定义及提取规定
盈余公积指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是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法定盈余公积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直至其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停止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
提取盈余公积的会计处理涉及: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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