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品成本核算公为:售价*(1-毛利率)=成本额。
餐饮业成本核算方法:
餐饮业成本核算公式为:本月耗用原材料成本=厨房原料月初结存额+本月领用额-月末盘存额。
餐饮服务业公式为:本期耗用原料成本=期初原材料+本期购进原料—期末结存原料。
餐饮成本的核算,核算企业实际耗用的原材料、调料、配料成本等餐成本,应通过“营业成本”科目。
领用材料时,借记“营业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月末调整餐饮成本时,借记“营业成本”科目(红字),贷记“原材料”科目(红字),下月初再如数冲回。期末结转餐饮或本时,将“营业成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营业成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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