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核销是指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作为本期损益;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坏账损失处理后,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
坏账核销的会计分录:
核销坏账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
若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进行会计分录。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
直接转销法: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直接冲销应收款项。
备抵法: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建立坏账准备,待坏账实际发生时,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和相应的应收款项。
会计分录与记账凭证的区别:
记账凭证要求要素齐全,并有严格的审核与编制程序,而会计分录则只是表明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科目与金额,是记账凭证的最简化形式。
坏账核销涉及的账户类别:
实收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等。
坏账核销的会计分录还可以反映某些特殊情况,比如坏账准备金的提取、赔付和重分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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