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标准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住房租金税前扣除的享受条件包括: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以上就是仁和会计对"房租个税专项扣除标准是多少"问题的网络整理内容,更多财税知识请持续关注仁和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