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税前扣除是指所得税在缴纳前,可以提前扣除的企业福利费用。包括: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如下:
1、福利费扣除上限: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或结转至以后年度。
2、工资薪金总额定义:指企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特殊扣除情况:
1、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2、工资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3、工作期间的生活费、劳务费。
4、外籍员工的雇佣税、职业税。
5、个体工商户的流动资金、账户税等。
6、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的与工资收入无关的费用,如工程费、差旅费、其他应付账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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