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年限是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所用的年限,电子设备是3年,机械为10年,具体固定资产折旧最低年限如下:
房屋、建筑物: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电子设备:3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折旧费计算公式:
1、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月折旧额=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4、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月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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