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是指在进出口贸易中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主要分为两类: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光票托收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跟单托收则是汇票连同商业单据一起托收。
托收涉及的主要当事人包括委托人(通常是出口商)、寄单行(托收行)、代收行及付款人(进口商)。
光票托收:
汇票不附带货运票据的托收方式,主要用于货款的尾数、样品费用等非贸易款项的结算。
跟单托收:
汇票连同商业单据向进口行收取款项的方式,有时为了避免印花税,也可不开汇票仅使用商业单据委托银行代收。
跟单托收具体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即进口商在见票时即需付款以取得商业单据;远期付款交单,出口商开出远期汇票,进口商在汇票到期日付款;以及承兑交单(D/A),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远期汇票后向其交付单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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