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税种,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了印花税减半政策,主要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允许在50%的税额范围内减征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除外)。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包括:
立合同人
立据人
立账簿人
领受人
使用人
征税凭证涵盖: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等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减免优惠政策: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或抄本免税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3、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4、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5、配套建造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
6、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7、公租房经营管理相关印花税免征
8、改造安置住房相关印花税自2013年7月4日起免征
9、自2018年5月1日起,对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
10、全国社保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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