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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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

  纳税期限根据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大小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可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纳税人应于期满后的规定时间内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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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类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明细如下: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纳税义务发生于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证的当天。


  2、特定销售方式:如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赊销、分期收款、预收货款方式等,具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货物发出、合同约定收款日期或实际收款时间确定。


  3、代销货物:收到代销清单或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纳税义务发生于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4、视同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移送、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或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增值税计税方法


  1、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应税销售行为,需根据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的特定销售行为,仅对销售额征税,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3、扣缴计税方法:针对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由其代理人或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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