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2/21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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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房产税,作为一种财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针对产权所有人征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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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特例情况:对于验收前已经出租、出借或已使用的新建房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出租、出借或已使用当月起。


  5、购置新建商品房: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6、购置存量房: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之次月起,以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为标志。


  7、出租、出借房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8、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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