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职工缴纳的认股款)
贷:股本(股本金额)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认股款和股本的差额)
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作收购库存股处理),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
借:库存股
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上市公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需回购的股票,按照应支付的金额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贷:银行存款
同时,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股本金额处理:
借:股本
贷:库存股(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库存股的账面价值)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部分)
上市公司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无需回购的股票,按照解锁股票相对应的负债的账面价值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贷:库存股(解锁股票相对应的库存股的账面价值)
如有差额,则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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