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出物资进行委托加工,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库存商品等、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支付加工费用的会计处理
支付加工费用及相关的运杂费时,需要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缴纳消费税的具体处理
直接销售产品的消费税:原则上在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直接计入产品成本,不单独计提。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
连续生产的应税品单独计提消费税,用于抵扣本产品后期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收回加工品及剩余物资的会计分录
收回加工品及剩余物资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委托加工物资、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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