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支出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且不得结转至后续年度扣除。
职工福利费包含的主要内容
内设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人员费用。
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方面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特定情况下,如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职工福利。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相关费用。
税前扣除的计算和会计处理
企业应在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成本。
非货币性职工福利的确认和发放时,应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之和,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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