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水利建设基金时,会计处理分为计提、结转、上缴三个部分。
提取时的会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水利建设基金
结转到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上缴税费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借: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借:其他应交款—水利建设基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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