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项目有出口退税、免征增值税,会计分录分别如下:
一、出口退税
不可退税部分,其转入成本的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出口退税部分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免征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的具体处理为:
借: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二、免征增值税
使用进项税额转入相关项目的情况,如在建不动产,其会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为:
借:基本生产-X产品(税法规定的免税产品)
贷: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时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非正常损失下的进项税额转出,以及人为损失的会计处理分别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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