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根据企业类型分别在75%-120%之间。
1、一般企业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间,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75%;
形成无形资产时,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制造业企业
自2021年1月1日起,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100%;
形成无形资产时,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3、科技型中小企业
自2022年1月1日起,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100%;
形成无形资产时,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4、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120%;
形成无形资产时,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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