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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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加权平均法怎么计算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一种计算存货单位成本的方法,特别是在连续购入存货并不断销售的情况下。这种方法的核心思想是每次购入存货时,都会根据新的购货量和价格更新库存的平均单位成本,这个平均成本会随着每一次存货变动而“滚动”更新,故称作“移动加权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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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把握2个核心要点:


  ①每一次进货后重新计算全部存货的单位成本(因为,只要每次进货的单价和本公司库存的存货单价不相等就会引起全部存货单价的变化)


  ②每次计算出的单位成本“有效期”能管到下次进货之前(也就是说在下次重新进货之前所有发出存货的单价都按照上次进货后计算出的单位成本算)


  大白话:


  想象一下你开了一家水果店,每天都进货不同数量的苹果,并且每天也在卖出一些苹果。移动加权平均法就像一个聪明的小计算器,它每天都会重新算一遍现在库存苹果的平均成本价。每进一次货,就用新购入苹果的数量乘以这次的价格,再加上原来剩余苹果的价值,然后除以当前所有苹果的总数,得到的就是新的平均成本。如此循环往复,保证每时每刻都能准确计算当前这种存货的单位成本(也就是单价)。


  举例子:


  假设你第一天购入100个苹果,单价是2元/个,那么初始成本就是200元;第二天又购入了50个苹果,单价升至2.5元/个。这时,按照移动加权平均法:


  1.第一天后,库存的平均成本=200元(原成本)/100个(原数量)=2元/个


  2.第二天购入后,新的总成本=原有库存成本(200元)+新增苹果成本(50个*2.5元/个)


  3.新的总数量=原有库存数量(100个)+新购入数量(50个)


  4.新的平均成本=新的总成本/新的总数量


  具体计算如下:


  -新的总成本=200元+50个*2.5元/个=200元+125元=325元


  -新的总数量=100个+50个=150个


  -新的平均成本=325元/150个≈2.17元/个


  所以,在第二次购入苹果后,你的苹果库存的平均成本变成了大约2.17元/个。


  5.假设在第二天购入苹果后,当天你卖出了30公斤的苹果。按照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售出苹果的成本:


  首先,我们已经知道新的平均单价是2.17元/公斤(由上述计算得出)。


  接下来,计算售出30公斤苹果的具体成本:


  售出成本=新平均单价×售出数量


  =2.17元/公斤×30公斤


  =65.10元


  那么,这30公斤苹果销售出去之后,就会从库存中减去,并且在利润表上体现为销售收入和相应的销售成本(即刚才计算出的65.10元)。同时,在资产负债表上存货科目中的“库存商品”金额会相应减少。


  然后,再进行下一次购货时,又会根据新的存货数量和总成本重新计算移动加权平均单价,以更新存货单位成本,并依此方法处理后续销售行为。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连续、动态地调整存货成本的过程。


  接下来如果又有销售或购入活动发生,就继续按此方法更新平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