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缴纳税款最长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是纳税人在遇到特殊困难时,可以申请暂缓缴纳税款。
纳税人可因以下特殊困难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1、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且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1号),纳税人有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可以参照省税务机关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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