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顾名思义,是指固定资产由于使用年限到期,或损坏以致不能使用;或者因为产品的迭代,老设备无法使用,需要购买新设备进行替代,这种情况下对原来无法使用或损坏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行为。那么哪些是符合固定资产报废条件的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一)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
(二)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
(三)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四)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五)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应当在监管期满,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并获得批准之后才能提出报废申请。
固定报废资产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1、固定资产报废
按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按已提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
2、固定资产报废回收产生收入
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
3、固定资产报废产生清运费
按借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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