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税收征收,也称为简易税收征收方法,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的一种。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按照进项产出法计算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增值税对特殊行业按简单税率征收。
简易税收征收的特点:
一般纳税人出售废旧物品,应当执行下列政策:
一般纳税人出售不能抵扣且未按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固定资产,按4%的简易税率征收增值税。
普通纳税人出售使用的其他固定资产,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照适用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出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3、纳税人销售二手物品,按照简化办法征收增值税,税率为3%-2%。二手商品是指进入二手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商品(包括二手车、摩托车、游艇等),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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