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损失是指企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经批准列入损失的部分。提取坏账准备的企业,也在本账户反映,发生坏账时,直接抵减坏账准备。不提取坏账准备的企业,发生坏账时,直接在本账户核算。应收账款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应确认为坏账:
1、债务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遗产或财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
2、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经清算后仍无法还清;
3、债务人长时间(如超过3年)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充分证据显示无法收回;
4、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即使获得保险补偿也无法还清;
5、经相关部门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坏账的核算方法主要有直接冲销法和备抵法
直接冲销法:在坏账实际发生时直接冲销应收账款,适用于坏账损失较小的企业。
备抵法:预先估计坏账损失,并计入备抵账户,坏账发生时再冲减备抵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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