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应交税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
2、消费税
3、企业所得税
4、资源税
5、土地增值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
7、房产税
8、土地使用税
9、车船税
10、教育费附加
11、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
12、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应交税费”是一个负债类会计科目,企业应通过该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则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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