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税金及附加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资源税
—应交房产税
—应交车船税
—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期末结转到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以上就是仁和会计对"税金及附加会计分录怎么做?"问题的网络整理内容,更多财税知识请持续关注仁和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