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售是一种有别于通常的代理销售的贸易方式。它是指由寄售人(委托人或货主)先将准备销售的货物运往国外/地区寄售地,委托当地的代销人(受托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寄售人在当地市场上进行销售。货物售出后,再由代销人按协议规定的方式与寄售人结算货款的一种贸易方式。
优点:
(1)寄售货物出售前,寄售人持有货物的所有权,有利于随行就市。
(2)寄售方式是凭实物买卖。货物与买主直接见面,利于促进成交。
(3)代销人不负担风险与费用,一般由寄售人垫资,代销人不占用资金,可以调动其经营的积极性。
(4)寄售是一种先发运后销售的现货买卖方式。一般逐笔成交国际贸易,往往买主对出口方的产品有所了解,批量成交,远期交货。而以寄售方式销售,可以让商品在市场上与用户直接见面。按需要的数量随意购买,而且是现货现买,能抓住销售时机。所以对于开拓新市场,特别是消费品市场,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
缺点:
(1)出口方承担的风险较大,费用较大。
(2)寄售货物的货款回收较缓慢。
(3)出口商会承担一定的风险和费用。
其一,货未售出之前发运,售后才能收回货款,资金负担较重。
其二,货物需在寄售地区安排存仓、提货,代销人不承担费用和风险。
其三,万一代销人不守协议,比如,不能妥善代管货物,或是出售后不及时汇回货款,都将给出口商带来损失。
其四,如果货物滞销,需要运回或转运其他口岸,出口商将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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