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摊销法是适用于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或一次领用数量较大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在这种方法下,为了核算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应在“周转材料”总帐科目下,分设“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原值”、“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领用时:
按其账面价格,借记“低值易耗品——在用”,贷记“低值易耗品——在库
并摊销一半的账面价值,借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摊销”
报废时:
摊销另一半的账面价值,借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摊销”
并转销全部的周转材料已计提在用的摊销额,借记“低值易耗品--摊销”,贷记“低值易耗品--在用”
报废有残值时:
报废的周转材料的价值应冲减有关资本成本或当期损益,借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贷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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