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预扣预缴税款时:
1、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
2、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1、不超过2万时,预扣率是20%,速算扣除数是0
2、超过2万到5万的部分,预扣率是30%,速算扣除数是2千
3、超过5万的部分,预扣率是40%,速算扣除数是7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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