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联丢失时怎么处理呢?1、先报告税务机关 2、办理挂失手续3、通知领导批准后,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作凭证才可入账。具体的法律条款如下:
1、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2、丢失发票联,由丢失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挂失手续,并接受主管税务机关的处罚。纳税人可凭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作为入账凭证。
3、丢失发票入账问题可以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以上就是仁和会计对"发票联丢失怎么办?"问题的网络整理内容,更多财税知识请持续关注仁和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