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所得每月收取一次,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定率减除20%的费用。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为: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最高以800元为限/月);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
2、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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