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融资租赁出租方会计分录: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收款额)
未担保余值
营业外支出(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
贷:融资租赁资产(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营业外收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
未实现融资收益
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3、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
4、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时的会计处理
5、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6、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7、相关会计信息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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